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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如果有Follow粉絲團的朋友們應該知道,

趁著露易絲最近身體比較舒服的時刻,我們也安排了一趟韓國旅遊,

這是我們第二次去韓國旅遊,走的行程還是逛街吃美食的路線,

岳母露媽總是覺得我們的旅遊行程非常乏善可陳

(老人家還是喜歡看些花花草草優美風景,我們則是喜歡on sale的牌子)。

 

 

印象中之前去韓國旅遊是一月份的時候,那時真的是冰天雪地,

寒風刺骨,心想這地方也太冷了吧,竟然可以到零下10幾度,

不過這次的天氣真的相當舒服,白天有太陽的時候大概是二十度左右,

到了晚上的時候氣溫稍降,大約是10幾度,基本上一件外套就可以打發整個行程,有

些人會想問懷孕了之後幾個月可以出國,

美國婦產學會建議,孕婦適合出國的時機點落在第二孕期(18~24週),

第一孕期與第三孕期都是不適合出國的。

 

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建議,初產婦在懷孕第36週以後不適合再搭飛機出國,

而經產婦更要提早,在32週以後就不適合再搭飛機。

大部分的航空公司會限制32~36週的孕婦搭乘飛機,

若執意要搭,就必須簽署免責同意書,及離啟程日7天內由婦產科醫師簽署的適航證明。

 

一般來說,航空公司會拒絕預產期在四週內的孕婦搭飛機,

每家航空公司的規定會有些微差異,行前一定要先仔細了解欲搭乘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

基本上我是覺得各位可以評估自己的狀況來決定,因為有些人其實孕吐的狀況不明顯,

可能整個孕期都沒有太頻繁的孕吐,那應該出國也是沒有太大關係。

 

以露易絲自身的經驗來說,大概3個多月後就比較沒有孕吐的狀況,

所以我們也是選在這個時候才放心的安排旅程,

如果說三個月以後還是持續頻繁的孕吐,那我就會建議準媽媽們好好在台灣安胎,

畢竟如果出門在外,一直吃了又吐吃了又吐,

那也真的是挺折磨人的,我想同行的人也會蠻累蠻辛苦的。

 


說到懷孕出國這件事,最近有個新聞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有一位已經懷孕超過35週的婦人,為了讓小孩可以順利取得美國籍,

隱瞞了已經即將臨盆的狀況還上飛機要入境美國,

其實這真的是滿危險的行為,剛好有和該航空公司的空姐朋友聊到這次的事件,

一來,飛機要降落之前,都必須要計算重量,

所以原本安排到洛杉磯的油量,因為要迫降在阿拉斯加,

勢必要在空中進行放油動作來達到合乎降落的重量,

這也造成了航空公司不小的損失(噴個油大概bye了上千萬),

此外,因為這位婦人的行為,讓同行的旅客也被迫要停留在阿拉斯加,

可能讓其他旅客的行程大大延誤了不少,並不是認為她要去美國待產的行為不對,

但我覺得真的是沒有周詳的評估,讓非常多人的行程受到影響,

也因為這個新聞事件,最近滿多人在討論到底去美國生小孩是不是真的這麼好呢?

 

因為我們之前在國外唸書其實也有考量過這個問題,

所以今天就來分享一下自己對於美國生產的一些想法和看法。

 

美國夢,或許是很多人極其一輩子想追求的目標,

想當初剛剛到美國的時候,其實我也是蠻想在那裏落地生根留下來,

所以也有了解了不少可以拿到身分的方式,不過各位也知道,在美國生活其實什麼事情都要自己來,

舉凡在台灣我們一通電話專人到府的服務項目,在美國幾乎都是必須自己處理好,

衡量了總總因素之後,我們最後也沒有留下來的打算了,

先來談談在美國生小孩的好處吧,只要在美國生產的小孩,

不管是美國境內或是美國屬地,都可以立刻成為美國公民,基本上好處還不少。



舉例來說像是,可享有就讀公立小學至高中免學費。

全球180多個邦交國免簽證。擁有社會安全卡、享有各種社會福利措施及醫療設備。

公立大學、研究所學費只要外國學生的1/10,較容易進入知名大學。

男孩子不必在台灣服兵役(如果雙重國籍的話還是要當兵)。

孩子年滿21歲,父母可以申請依親,擁有綠卡。

若政局不穩,美國公民可享有美國政府保護撤離。

可申請美國公民才能享有的獎學金。合法留在美國工作。

 

這麼琳瑯滿目的好處,也難怪新聞事件的這位媽媽冒著極高的風險也要幫孩子拿到美國籍,

不過事情總會有兩個不同面相,雖然說擁有美國籍的小孩可以享受到就讀公立小學至高中免學費,

但是如果父母親在這個階段沒有美國籍的話,難不成是讓小孩自己從小學開始就獨立在國外生活嗎?

如果是要念寄宿學校的話,那通常都會是私立學校,所以美國政府就不會補助你這部分的學費了,

所以說勢必父母親一方要犧牲掉自己的工作到美國去陪孩子念書,

因為其實看過蠻多小留學生從小出國後,因為父母長時間不在身邊,

所以疏於管教,其實在國外反而染上了滿多的惡習。

 

再來就是一個滿值得關注的問題,因為美國的稅制是採屬人主義,

基本上如果是美國公民,不管你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工作,

除了當地的所得稅制之外,你還是必須要每年向美國稅務單位進行所得申報,

也就是一頭羊剝兩層皮,我們身邊的親戚就是如此,

領一份薪水,卻同時要在台灣和美國都繳稅,所以這也是滿值得各位注意的地方;

另外一點就是遺產稅的部分,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發現,現在我們到金融機構去新開帳戶的時候,

最先填寫的就是一張俗稱「肥咖條款」的美國《海外帳戶納稅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表格,

銀行第一步就是要確認你是否為美國公民,如果是的話,

那之後台灣銀行就會將這個帳戶的往來資料提供給美國政府進行稅務查詢,

因此如果說有遺產部分的話,就算是在海外,美國政府也同樣可以追查課稅,

也因為如此,當初我們有位在美國念書的同學,都已經是大腹便便了,

還特別跑回台灣待產,剛好是和很多人逆其道而行,

我想可能就是因為家境滿富裕,所以認為這樣的稅制對於他們來說比較不利吧!

 

此外,各位應該知道,其實懷孕對於女人來說是滿辛苦的一件事情,

生理上會有不小的改變和不適,所以如果一個人遠在國外待產,心理上可能也會更加的孤單,

所以我和露易絲並沒有打算要去美國待產,藉著這次熱門的新聞事件,

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如果大家也什麼心得也可以提出來交流交流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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